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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机动车报废需要什么手续

 
昌平区车辆报废手续是车主在办理车辆报废时必须准备好的相关手续,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购买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很多车主在第一次车辆报废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毕竟报废车行业在平时离大家都很远,一般人也不会再刚买新车的时候就去了解如何报废车辆,那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了解一下如何办理昌平区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吧。

昌平区机动车报废需要什么手续
昌平区车辆报废需要什么证件?
昌平区车辆报废所需证件及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5、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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